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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版: 「馬永成離府 扁給250萬」 律師:陳離職金一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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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鎮慧委任律師林達傑昨天辯護時指出,吳淑珍、馬永成、林德訓都將責任推給陳鎮慧,但陳鎮慧的認罪,並非是為其他被告扛罪,因為國務機要費非她所有,也非她所用,如果上級 公務員都以「信任下屬」為由卸責,基層公務員將淪為代罪羔羊。

林達傑也以投影片替陳鎮慧辯護。他指出,陳鎮慧在總統府要向陳水扁、馬永成或林德訓、吳淑珍等多個老闆負責,國務費絕不是她自己能決定的。

林達傑表示,吳淑珍聲稱機密費是陳鎮慧主動交付的,用發票請領非機密費是陳鎮慧告知的,這些都不是事實。

吳淑珍甚至還曾否認看過支出明細,後來才承認陳鎮慧每個月都會將支出明細報給她。

林達傑說,非機密費無法流通使用,是馬永成與總統府會計處協商的,要辦犒賞也是馬永成去交涉的,但馬永成、林德訓卻主張,他們只是配合簽名,不知他們簽署的是審核支出報告 表。

但事實上,馬永成曾要求會計處應以他的簽核為核銷依據,還指示陳鎮慧「吳淑珍得動用國務機要費」,會簽公文都是馬、林兩人簽署,陳鎮慧只是依簽核付款。

林達傑為陳鎮慧抱屈,因為陳水扁雖為陳鎮慧的法定長官,但事實上,她與陳水扁很少接觸,論職務,她必須被馬永成、林德訓督考,接受馬、林指揮辦事,馬永成離開總統府時,陳 水扁給馬永成二百五十萬元,但陳鎮慧離開扁辦時,卻只拿到一萬三千多元的離職金。

林達傑引用法務部肅貪統計的資料指出,上層公務員涉貪的比例不到一成,看似上層公務員較清廉,但是如果上級公務員都以信任下屬、僅做形式審查為由,以行政疏失將責任推給下 屬,導致基層公務員淪為犯罪羔羊,對於基層公務員並不公平。


2009-07-31 中國時報 【郭良傑、李永盛/台北報導】


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昨天淚灑法庭,請求法官給她自新機會。對陳水扁在法庭上說和她有恩怨,因此她的證詞不可信;陳鎮慧紅了眼眶說:「我忠心耿耿跟他廿幾年,這樣說我很心痛 。」

陳鎮慧涉案部分昨天辯論終結,公訴檢察官盛讚她是「悔過的勇者」,請求法官判處免刑。庭訊結束後,六位蒞庭的檢察官走向陳鎮慧,向她握手致意,陳鎮慧眼眶含淚直說「謝謝」 。這一幕檢察官向被告致意的畫面,是司法史上首見。

庭訊時,合議庭提示國務機要費的帳證,訊問陳鎮慧為何有買打氣筒及早餐的項目。陳鎮慧供稱,阿扁、隨扈和小孩在官邸騎單車,用國務費買打氣筒充氣;吳淑珍堂哥從國外返台住 官邸,堅持要吃熱的早餐,要隨扈買回來,也報國務費。

陳鎮慧表示,扁案讓她感到很掙扎、痛苦,因為她面對的是跟了廿多年的老闆(陳水扁),羈押在看守所時,她獨自思考反省,決定誠實面對一切,她相信這是上帝的旨意,請法官憐 憫,給她一條生路。

辯護律師林達傑說,陳鎮慧只是單純的基層事務人員,而高層公務員總以「信任下屬」及「形式審查」作為脫罪的藉口,而基層公務員卻淪為代罪羔羊。

林達傑表示,陳鎮慧是希望幫助法院發現真實,不等於替其他被告「扛罪」;她只是承認自己觸犯的罪嫌,而不是說她沒做的也要認。

公訴檢察官林怡君指出,陳鎮慧八年來幫扁珍保管巨額的國務機要費款項,從未動念起心侵占一分一毫,扁珍卻攻擊陳鎮慧公私不分,塑造陳鎮慧是為了脫罪而抹黑他人。



【聯合報╱記者蘇位榮/台北報導】 2009.07.31 05:27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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